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地一体抵押,以及房地一体抵押成交案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房地一体规定是怎样的
- 2、房地一体原则有哪些体现
- 3、房地一体是指什么
- 4、南京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
- 5、南京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抵押权首次登记要多久
- 6、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什么是“房地一体主义”
房地一体规定是怎样的
1、法律分析:所谓的房地一体就是说在抵押时,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不论抵押房还是抵押地,二者都要一并抵押。
2、“房地一体主义”主义就是抵押、查封和处置的一并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三层含义:房地一并抵押原则,也即房和地,要抵一起抵。《担保法》第3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都规定了应“同时抵押”。
3、农村房地一体登记由县政大大统一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群众负担。
4、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也就是说,如果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对赶快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同时做出补偿,即飞“房随地走”。综上,就是物权法所规定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
5、房地一体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
6、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房地一体原则有哪些体现
法律分析:通俗的说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源于房屋和土地的天然不可分离性。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
在房地产转让或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转让、抵押。房地一体原则也被称为“房随地走”原则或“地随房走”原则,其源于房产与地产不可分离的自然属性。
“房地一体主义”主义就是抵押、查封和处置的一并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三层含义:房地一并抵押原则,也即房和地,要抵一起抵。《担保法》第3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都规定了应“同时抵押”。
房地一体是指什么
房地一体是指当转让、抵押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当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
“房地一体主义”主义就是抵押、查封和处置的一并性。具体表现为以下三层含义:房地一并抵押原则,也即房和地,要抵一起抵。《担保法》第36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都规定了应“同时抵押”。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指农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
法律分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是指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分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
南京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
1、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申请一般抵押权登记的),或者额抵押合同(申请额抵押权登记的)原件。其他相关材料。
2、一)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在建建筑物竣工,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商品房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且已具备物权登记条件,法院应责令购房人限期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拒不办理而导致抵押登记无法完成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判决债权人对抵押房产的处置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4、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
5、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四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在权属明晰的基础上将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属的确定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6、法律分析:南京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抵押权首次登记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但是基本办理这项业务都是在3至5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理完成(不含权籍调查、公告/公示、补正材料时间)。
南京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抵押权首次登记要多久
1、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3、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合法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办理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旧证书仍然有效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4、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
5、法律主观:一般的动产只需要交付即转移占有和所有权,不动产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的话,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什么是“房地一体主义”
1、综上,就是物权法所规定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
2、房地一体原则,是指当转让、抵押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当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也要一并转让、抵押,俗称“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3、该条例是1990年规定的。于房屋与土地的高度附和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一致,此为“房地一体”原则。
4、房地一体(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概念最早在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第146条对“房随地走”作了规定,第147条相应地对“地随房走”作出规定。物权法第147条和第146条规定几乎是“~个的两面”。
5、根据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6、集体是可以收回宅基地的。而其上面建造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相当于说他们不属于一体。但当前法律法规规定不足,对于这块的管理是存在不足的,所以,在判断上也有缺陷,具体还请咨询当地,以其说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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